GDR指的是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 是以全球為發行對象的存託憑證
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GDR】-全球存託憑證
GDR(全球存託憑證)是指企業在國際市場所發行的一種股票的存託憑證(DEPOSITORY RECEIPTS), 而持有存託憑證的投資人, 即具有和該企業一般股票持有人相同的權利, 而根據發行地點或交易地點的不同, 全球存託憑證(GDR)又可稱為美國存託憑證(ADR)和歐洲存託憑證(EDR)等不同名稱。
持有全球存託憑證的投資人, 可以在國際市場上買賣存託憑證外, 更可以要求企業將其存託憑證贖回, 轉換成股票, 在原股票的上市地點出售,亦存託憑證的持有者, 也可具有權利要求企業重新發行新的存託憑證。
惟現大陸企業所發行的股票, 目前分為A、B兩種, 另有H種; A股只有境內居民才予以購買, B股則是專供境外人士投資, H股是企業在海外發行的股票, 但由於中共嚴格限制外人不能持有A股, 所以中國大陸在倫敦所發行的浙江東南電力全球存託憑證也僅只於代表在上海發行的B股而已。
目前市場上流通的存託憑證依發行地點或交易地點的不同
可分為下列四種:
全球存託憑證GDR︰以全球為發行對象的存託憑證。
美國存託憑證ADR︰在美國發行 (或掛牌) 的存託憑證。
歐洲存託憑證EDR︰在歐洲倫敦、盧森堡發行的存託憑證。
台灣存託憑證TDR︰在台灣發行之存託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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